会议实录|《研究生法学》与青年法学研究四十年暨民法典编纂中土地“三权分置”研讨高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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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法学》(以下简称“《研法》”)创刊于1986年,是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在校博士生和硕士生负责的高质量学生自办刊物。32年的发展历程中,《研法》积极推介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刊载了大量有学术影响力的作品,马怀德、胡建淼、龙卫球、薛刚凌、肖建华、李居迁等本刊的作者都已成为学界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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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法学》与青年法学研究四十年暨
民法典编纂中土地“三权分置”研讨高端论坛
2018年12月22日,恰逢冬至,“《研究生法学》与青年法学研究四十年暨民法典编纂中土地‘三权分置’研讨高端论坛”在我校学院路校区圆满召开。本次座谈会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研究生法学》编辑部承办。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李曙光老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龙卫球老师,《法学杂志》执行主编付强老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刘俊海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于飞老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助理肖宝兴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所长、教授赵红梅老师,中国政法大学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郑佳宁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蕊老师出席了本次论坛。与会专家学者共同对青年法学教育、学生刊物发展问题进行了研讨,并从理论和实践的维度对民法典编纂中土地“三权分置”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次论坛共分为两单元:第一单元为“《研究生法学》与青年法学研究四十年”,第二单元为“民法典编纂中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问题研究”。嘉宾老师分别针对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议第一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助理肖宝兴老师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李曙光老师作为主讲人首先发言。李曙光老师以《青年法学研究四十年,做中国法治人才培养的见证者》为题,追溯了《研究生法学》创刊以来的主要成就和重要的历史节点,为此次论坛奠定“在回顾中展望”的基调。李院长高度评价了《研究生法学》的历史成绩,他认为,《研究生法学》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的培养、乃至全国法学研究生的培养作出了重大贡献,成为新中国法制建设不可或缺的一份力量。李院长也对研法未来的发展提出了期许,他提出要将《研究生法学》逐渐办成正式刊物,提升杂志的学术化水平,以期更好地服务于培养全面发展的法科人才。同时,李院长着重论述了“研究生法学教育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一核心课题,勉励青年法学生要在以下五个方面齐头并进: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扎实专业基础、形成开阔视野、提升实践能力、具备学术冒险精神。此外,李曙光院长高度肯定了本次论坛的选题,他认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问题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也是改革开放四十年当中的难点、焦点、痛点问题,对这一议题的关注充分体现了《研究生法学》的社会关怀。最后,李院长表达了对本次论坛的期许,希望法学学者、尤其是青年学者在中国经济转型阶段,能够充分贡献才智,推动学术的繁荣发展。
随后,论坛进入与谈环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刘俊海老师对主题发言进行与谈。他提出,法学研究生须具备以下能力:智商、情商、法商和责商四商合一的能力,全面系统的储备知识能力,强大的科研创新能力,海纳百川的国际学术吸收与包容能力,庖丁解牛的案例分析能力,破旧立新的立法建言能力和严谨、高效的法律文书撰写能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龙卫球老师首先回顾了在法大刻苦求学的时光。龙卫球教授以生动的意象形容了法大在中国法学教育中的学术地位:既是学科开创者的“公鸡”、也是学者摇篮的“母鸡”,更是法学学术精神的“源泉”,而《研究生法学》则是源头活水中的重要环节,具有“实验田”性质的地位,是培养法学家的一个必经阶段。龙院长以此寄语《研究生法学》,希望研法能够继承一贯的优良传承,继续为中国法学教育培养优秀的人才,并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辐射效应,将法大研究生培养的经验推广开来。
《法学杂志》执行主编付强老师分享了其担任核心期刊编辑的经验,同时高度评价了《研究生法学》在青年法学研究中起到的先锋作用。与此同时,付主编更是结合其多年从事学术期刊编辑的经验,向研法提出了多个发展建议,期待学生办刊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中国政法大学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郑佳宁老师则将话题集中在“青年学生的研究基点”之上。她谆谆教诲,希望研究生论文写作能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研习既有的高质量论文的基础上,增强自身论文写作能力和规范水平,并鼓励学生要善于将前沿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而予以研究。在如何提升自身学术能力这一子话题中,郑老师强调,跨学科交叉是未来学术研究的创新增长点。
在第一单元的研讨中,诸位老师畅所欲言,跨越四十年时空追忆法学人才培养的历程,研讨取得圆满成功。随后,会议进入到研讨会第二单元民法典编纂中土地“三权分置”的主题研讨。
本单元由《研究生法学》编辑辛海平担任主持人。针对土地“三权分置”的热点、难点问题,嘉宾老师们展开了精彩的发言。
首先,于飞老师从民法学者的视角切入,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问题发表演讲。于老师分别从“三权分置的意义”“三权分置的难点”“立法上应当处理的问题”三个维度对这一问题展开具体研究。于老师认为,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制度,是创造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的需要,也是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在兼顾制度红利的同时,也必须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使农村格局不至于发生重大变动。在关于“经营权性质何为”这一问题上,于老师认为其应当是物权,并提供了多种在用益物权之上设立用益物权的解释路径。谈及民法典物权编在其中的作为时,于老师认为立法上必须处理好民法典与相关土地法的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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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所长、教授赵红梅老师做了题为《土地三权分置的法技术构造与法政策考量的关系》的演讲。赵红梅老师从“法政策学考量”的角度出发,以经济法学者的立场展开论述,她解构了三权各自的性质和意义:集体所有权的保留是基于政治的考量,承包权的性质则是生存权和财产权的统一,经营权则是在保障前两个权利的前提下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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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蕊老师以《土地经营权流转需要处理好四个关系》为题,围绕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关涉的法律关系以及权利主体之间的互动展开。她认为,三权分置制度必须要处理好四对关系,才能实现这一土地制度创新的目的。这四对关系分别是:土地所有权人与土地承包权人的关系、土地承包权人与经营权人的关系、土地所有权人和经营权人的关系、政府和上述相关土地权利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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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进入本单元的与谈环节,龙卫球教授、付强主编对以上三位学者的发言进行了回顾性总结和点评,他们均高度评价了本次论坛的主题,认为这是“中国问题法学的基本问题”,并各自提出了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相关看法。例如,龙卫球教授提出,三权应当是“协同性财产权”的命题,让人耳目一新。
最后,主持人代表与会人员感谢嘉宾的精彩演讲和研讨,《研究生法学》编辑们与各位嘉宾老师合影留念。
青年法学研究作为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必将随着诸位法学家不断深入的讨论得到更加灿烂而辉煌的发展,《研究生法学》亦将孜孜以求,贡献自身一份微薄的力量。值创刊周年之际,《研究生法学》以农村土地改革这一重大命题为研讨议题,彰显出青年法学学子对中国问题、现实问题的深切关注,亦是以家国为念的情怀的最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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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彦羽